公開展覽「擬定龍潭湖風景特定區計畫(第三次通盤檢討)(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)細部計畫」案計畫書,並舉辦公開說明會


一、公告期間及地點:自民國112年11月3日起至112年12月2日止共計30日,分別張貼於本府建設處及礁溪鄉公所公告欄,並訂於112年11月13日下午2十整假礁溪鄉公所第一會議室舉辦公開說明會。
二、任何公民團體對於旨揭專案通盤檢討如有意見,得於公開徵求意見期間內,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,向本府提出,公開展覽期滿後,由本府彙整陳情意見資料並提送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。
三、尚處新冠肺炎疫期警戒期間,參與說明會人員請全程配戴口罩,如有發燒或咳嗽等情形者,請勿參加。

相關附件

公告函.pdf

公展計畫書.pdf